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管理条例/第六章 草原建设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草原建设资金的使用范围:(一)开展草原资源调查和规划设计;(二)草原保护、改良、建设、利用、科学研究和新技术推广;(三)购置草原建设和饲料生产的仪器和设备;(四)县以下草原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经费;(五)培训草原管理人员和草原经营者;(六)奖励执行本条例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