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管理条例/第三章 草原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草原倾倒生活垃圾、排放有毒有害的废(污)水、废渣、废气。禁止在草原上堆放与草原建设无关的物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排水或者截水浸淹草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向草原排放水,必须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