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草原倾倒生活垃圾、排放有毒有害的废(污)水、废渣、废气。

禁止在草原上堆放与草原建设无关的物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排水或者截水浸淹草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向草原排放水,必须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