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第六条已废止社会急救医疗工作应当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原则,根据伤病员情况,实行就急、就地、就近救护,保证急救工作高效、及时。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