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有效归侨、侨眷的侨汇收入和归侨、侨眷在境外的私有财产换成外汇调入国内的,受法律保护并依法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延迟支付、强行借贷、非法冻结和没收。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