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二章 未成年人的权利第十七条已修改国家和社会应当保障未成年人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保健等权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