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
/
第四章 器材装备
第十四条
有效
企业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所需经费,由本单位解决。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三条
回到全文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