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群众义务消防条例/第三章 任务第十条有效义务消防队要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规,积极做好本单位的防火、灭火工作。主要任务是:(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二)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制止违章行为;(三)熟悉责任区消防情况,开展灭火演练;(四)担负重大节日和重要设施的消防执勤;(五)管理和维护消防器材、设施;(六)发生火灾时,迅速投入扑救;(七)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