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石油勘探开发单位应当建立采出水处理设施,油水分离后产生的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注采油层或者综合利用,不得污染地下水。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