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二章 扶贫开发措施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组织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3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