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发展旅游业应当遵循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发挥旅游资源的区位优势,突出民族特色和地方特点。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