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与管理第十八条有效旅行社应当按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