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旅游管理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与管理第十一条有效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完整保存业务档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如实报送财务、统计报表。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