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二章 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第十三条已废止农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可以兼营为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配套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经省审定的农作物新品种。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