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政工程设施可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按家规定的管理权限报批。市政工程设施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