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四条有效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需要申请的除外。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