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二章 基层法律服务组织第九条已修改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以受公证机关委托,协助办理公证事项;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申请,为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办理见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