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