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第四章 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第二十条有效设置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以法律、法规、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