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七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常务委员会组成员应当出席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三日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29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