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殡葬设施和墓葬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暂不实行火葬的地区死亡人员的遗体,应安葬在农村公益性墓地内;尚未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的,遗体安葬提倡深埋。禁止建造永固性坟墓。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