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殡葬设施和墓葬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应合理规划,节约用地。安葬骨灰或者遗体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墓区应因地制宜进行绿化,逐步实行园林化。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