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条例/第五章 体育经营活动第三十条有效全省体育经营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范围内体育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是本地区体育经营活动的业务主管部门;各级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体育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