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条例/第五章 体育经营活动第二十九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体育健身、竞赛、表演、训练及中介等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体育经营活动中的具体项目,由省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认定的体育项目予以公布。体育经营活动应当面向社会公众,有利于人民身心健康,文明、合法经营。经营者应依法纳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