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医疗机构应按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建立病历制度。医疗机构应依出、转院病人的要求,提供病历摘要。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3月30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