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 丧葬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殡葬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实行规范、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不得刁难死者亲属。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