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残疾人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