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与创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完善资金扶持、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