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二十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