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七章 经费保障第四十六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县(市)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应当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县(市)人民政府编制财政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自治州人民政府和县(市)人民政府设立义务教育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山区实施义务教育。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