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以下简称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政府,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下设区、县的市一级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