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是四川省管辖区域内甘孜地区藏族人民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自治州的辖区为: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雅江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自治州的州府设在康定。自治州和州内各县的区域界线一经确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动。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