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和区(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积极组织或者参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各项有益活动。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