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侵占或者擅自改变供热设施用地用途的,由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