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热条例/第五章 热费管理第五十一条已修改供热单位不得因某热用户欠缴热费而停止向其它热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