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热条例/第四章 供热与用热第三十七条已修改热用户应当对室内的供热设施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确保供热设施的完好和安全。需要改变室内供热设施、扩大供热负荷的,应当征得供热单位的同意。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