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热条例/第四章 供热与用热第二十八条已修改供热单位应当每年将供热设施的基本状况、供热范围和面积以及经营状况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