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热条例/第四章 供热与用热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供热单位在特许经营期间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出租供热特许经营许可证,不得擅自处置或者抵押供热设施。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