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选举、辞职、罢免和补选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或者罢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须报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