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选举、辞职、罢免和补选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