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地质遗迹保护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城市选址和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进行区域地质环境勘查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