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二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第十三条有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其中,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自治州、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