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二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第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目标,用地结构,耕地保护指标,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和近期重点建设用地安排等内容予以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