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二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第十二条有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由乡(镇)人民政府以书面形式公布到村、到组。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