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业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效禁止盗伐、滥伐森林、林木。自治县境内的森林、林木采伐实行限额管理。采伐森林、林木应当办理《采伐许可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自有的林木,应当向自治县林业行政部门申办《采伐许可证》。个人采伐自有的林木,应当由本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由自治县林业行政部门核发《采伐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采伐林木,应当在《采伐许可证》指定的地域采伐,不得易地采伐、超限额采伐。地方法规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