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第七节 旅游购物场所第六十二条已修改旅游购物场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旅游者出具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