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第七节 旅游购物场所第六十一条已修改旅游购物场所应当向旅游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得欺骗、诱导旅游者消费,不得强迫旅游者进行交易。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