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经营/第三节 导游第四十七条已修改导游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审核并遵守相关规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