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园、广场、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从事祭祀活动,毁损树木、草坪的,破坏环境或者妨碍公共安全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等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8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