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作、购销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禁止在火葬区内生产、销售棺木。

禁止在城市主要街道和居民区生产、销售花圈。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8日